2009年7月17日 星期五

這樣的法官合格嗎?-田年豐-2009.07.17.

這樣的法官合格嗎?

  看著爸祖等大人們議論紛紛,剛學齡的孩子好奇的探問「法官是什麼東西」?或許,我們都自認知道法官是什麼東西,但若經過細細對照評比後,很多人將錯愕的驚覺,原來我們也不知道法官是什麼東西。

  理論上,法官是人不是東西,身為法官必要配置如秤的心,有如天平一般不偏不倚,才能在人間代行上帝的審判,守護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而且,跟世上每一個人一樣,法官死後,也都必須接受上帝的最後審判。

  在職場上,法官與各行業的專業人士一樣,需要經過一定程序的專業訓練,而且必須通過國家考試,取得任用資格與執業許可。舉凡人所可能犯的錯誤與罪行,法官一樣身具七情六慾,一樣無法免俗。

  在執業上,法官與各行業人士沒有不同,不但可能犯下無心的過失,也一樣可能假藉其專業與職權,意圖謀取不當利得。因貪財好色,或屈服於權勢的追逐等等偏私慾念的誘惑,而做出傷天害理,謀財害命,危害國家社會的法官,也所在多有。自古至今,從未間斷過。
可是,不同於其他職場的倫理,為了使審判看起來合乎公正、公平、無偏私的嫌疑,當人們涉案時,一律只能依循法官法定原則,任何人不得選任指定或跳軌更動承審法官。如此明確易懂,放諸四海而皆準,不用另立文字的道理,就像人無法選擇父母的天理一樣,不勞法律明文規定。但卻有大法官主張一定要明文規定才算數,如此空言虛矯偏執的言行,大言不慚至此地步,也不怕有傷大法官的形象嗎?

  又任何行業執業時,不管是故意或非故意,一旦發生過錯,造成損害或傷亡,不但要負責賠償、道歉,有時還得受公訴罪或刑訴罪的指控。但是法官判案,就算事後確証純屬誤判甚至亂判,不管是否已造成多少生命財產的損傷,只要承審法官未被發現有違法犯法的証據,其或因偏失或因專業能力不足之過錯仍一律免訴,而且一樣享有終身職的保障,得被人民供養直到歸天。如此得天獨厚的職業,連誤亂判會被扣薪、解職或調查的大聯盟球判,也要眼紅嫉妒。

  概略來說,法官有如公共運輸工具的司機,如747客機的駕駛員,消費者只能祈禱他具備合格的專業道德與能力,大多數人只能配合既定班次時序,根本不能選擇司機。但是這樣的司機,至少跟乘客們是安危一同,而法官則不然。遇到自由心証,自創法律的法官時,就算誤判、亂判,再多的傷苦死別,也只由涉案人及其家屬來承受,他照樣坐享終身俸的供養。只要玩法枉法不留証據,所有冤枉死傷一律由涉案人自負,就算請得國賠,也完全無傷法官皮毛。

  一個掌控他人生命財產與人格的生殺大權的法官,有權無責到此地步,一旦冺滅良知時,一旦失心瘋時,一旦怠惰瀆職時,一旦與權責差可比擬的檢察官狼狽為奸時,當這樣的檢審環伺在側時,您還睡得著嗎?當大法官的明文說,蔡守訓法官的干擾審判說與特偵組的偽証羅織誘導沆瀣一氣時,這些人還是合格的執法者嗎?您還敢搭乘他們開的飛機、輪船或火車嗎?這樣的執法人,已經拒絕上帝的最後審判,他們正在玷汙法律的清白,摧毀社會的秩序與人們的互信。您還願意忍受嗎?



嘉義之音 田年豐

200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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