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4日 星期二

法似有禁制,實無禁制-田年豐-2011/10/04

嘉義市長黃敏惠,最近在市街上,大插畫有市長抱胸logo照的旗子,要求市民叩打「便民服務專線1999」(夭折久久?或英九久久?為何不2011?),配合檢舉含噪音污染在內的法規禁制事項。

  所謂噪音,有大範圍受影響區域;也有只在限定方圓內,小範圍受影響區域。例如政見發表會、一般婚喪喜慶、工程施工噪音等受影響範圍侷限在500公尺內,都算小範圍。反之即屬大範圍,執法單位也都籠罩在噪音干擾威脅下,本應也能主動查辦,實在不需要勞動市民老闆國家主人費神來檢舉。

  在市長黃敏惠競選連任的這一屆市長市議員選舉投票日的前一天晚上七點多,大隊工程人員突然開入王田里的巷弄內,刮除路面,重舖柏油。工程人員表示,已連續兩天從天甫亮就到處趕工到深夜。果然已過十一點後仍無收工跡象。凌晨去電檢舉,才知施工單位竟是市政府工務局!如此趕工,與競選連任的市長有無對價關連?何以在封閉巷弄內製造高分貝噪音至深夜兩點猶不停止!檢舉時,管區派出所推諉給環保局,環保局則支支唔唔,不知怎麼辦。如此監守自盜隱含利益輸送,還浪費公帑要求市民配合檢舉管制噪音污染?太可惡了吧!

  而在大範圍的噪音,震耳欲聾的爆炸聲音此起彼落,往往橫跨直擊數十個執法單位的範圍。本不需要民眾檢舉,但已經忍耐多天了,終於9月11日晚間去電檢舉徹夜未停的鞭炮聲,值班人員竟問噪音從何傳出來?我納悶回應,市政府、市長公館、警察總局、法院、檢察署還有我的住家都相距甚近,都處在爆炸聲音炮竹的噪音籠罩之下,執法單位怠職不作為,為什麼還要叫人檢舉?還需要被告知地點?音障既這麼嚴重,為何還能值班接聽電話?

  事後,將此寫下,「政府死了的中秋節」,台灣時報於9月15日刊登。而直到9月20號才收到文號嘉市環污字第1000019105號於9月16日以平信函覆的發文,同處一市竟要四天郵遞時間?而郵戳分明是9月19日,何故?

  按市府覆文第二點指出今年「6月9日府授環污字第1005101462號公告自夜間11時起至翌日上午5時止,不得施放專業爆竹煙火及爆炸音類之一般爆竹煙火; 但元旦及前一日、除夕、春節、元宵節、清明節、端午節、中元節、中秋節、國慶日、光復節、一般民俗節慶;經市府公告之日期及向市府申請許可者不予管制」。

  是故,一年365天中,有哪一天哪一夜,法有明訂禁制燃放爆竹?此行政命令的公告包山包海,脫褲子圍海,似有禁制,實無管制。又爆炸音類爆竹即屬專業爆竹,但公告卻另又白紙黑字寫著爆炸音類之一般爆竹,這是有鬼還是放屁後才脫褲子?

  就連選舉時政見發表會等活動,都受禁制不得在23點以後,7點以前喧囂。為何燃放爆竹可以核准徹夜不予管制?市府為何可以行政命令,公開牴觸空污法與噪音管制法?

  再比較馬英九下一波將公佈「永續環境」的願景。馬雖大彈大吹要減碳、固水源、護生態、保國土安全,但看其黨副主席所治理的嘉義市,不但天天月月污煙瘴氣,紙灰飛揚。而且市民的生活,幾乎長年不分晝夜全市籠罩在爆炸音的干擾威脅下。空氣煙硝味,水庫漂砲屑,黃市長耳聰目明為什麼一再縱容這麼公然而且頻繁的聚眾肆虐製造空氣污染與噪音?幾乎全部自中國輸入的有毒害爆竹,到底隱藏多麼巨大的利益分贓?

  也許吳敦義會自告奮勇的跳出來代言「一個人感冒,又不代表全台灣都感冒」。同理,「只是黃副主席有問題,又不代表全中國國民黨都有問題」。而且套用國旗不見了的飾詞,也可以說「又不是全部嘉義市每個角落都在放炮,沒有在放炮的角落也不只有幾萬處。捨此不講,對黃市長並不公道」。好個吳敦義,成天空嘴嚼舌、狡辯硬拗的人,居然也會講「公道」兩字,真是進步了!但玩法弄權視有法禁如無法禁,無法源也能變有法源,確是無法無天至極點。



2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版主你好:
你道出很多很多嘉義市市民的心聲在此先向你致敬!
本人聲明政黨屬性中性,意見對事不對人

「環境的安寧,是市民不可被剝奪的權利 」!但是看看現在的鞭炮爆竹防制條例卻是背道而馳,對施放噪音者極為寬鬆,罰金又很低,根本是棄20多萬市民的身心健康於不顧,市民淪為廟會噪音整日蹂躪的三等國民!

現在的爆竹煙火噪音高達120甚至130分貝,相當於大砲等級的噪音能量,是管制噪音85~90分貝的千倍以上!!.只要住在大樓裏,即使在一,二公里外施放此種升空飛行類煙火,也能感受到巨大的噪音!(本人多次清晨被此類噪音驚醒!!!)

令人不可思議的是,市政府竟允許此種嚇死人的煙火噪音從早上六點至晚上十點可以任意施放高達120, 130分貝的噪音(只要是民俗節日或新年,中秋節…等日都行,而查農民曆,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幾乎一半以上的日子都是民俗節日,且民俗節日廟會活動,加上無止境的繞境,常常短則4,5天,長則1個月都有,換言之一年大約2/3以上午的日子,市民都籠罩在廟會爆竹煙火噪音的轟炸下生活,情景就跟活在於真正的戰爭一樣,日夜令人驚嚇,恐懼,血壓升高,身心俱疲…..

廟會的爆竹煙火噪音,已非噪音而已,實際上是一種「嚴重的公害」!!因影響的人數不是幾個人 , 而是一,二十萬人身心的健康.另外它所製造的有害濃煙,煙屑更是危害環境,市民及環境都付出巨大的代價.而原本應該做善事,維護公益的宗教 反成為「公害的製造者」.實在可恥至極 !!!!

每次廟會施放爆竹煙火,日夜炮聲隆隆,道路炮屑堆積成河,終日毒氣彌漫…..就就是所謂的「民俗文化」….完全罔顧市民的健康和環境的傷害,這和流氓,,野蠻人的行為有何兩樣? 觀之全世界的國家,只有台灣及中國有此種「惡質文化」,反文明的習俗,不思改善還大聲喊說是傳襲文化,哀哉.難怪中國人被外國人認為是低等民族.連這種嚴重的的公害都說是文化,實在令人髮指!

除此,頻繁的廟會活動,嚴重的爆竹煙火噪音會讓房地產貶值,市民搬遷至他鄉 ! 結果是戕害嘉義市的經濟,以一人購屋及生活二十年的消費估計,每遷出一人約損失一千萬,每年如五百人遷出就損失50 億的經濟,如二十年則損失高達一千億的經濟!


102.1.7自由時報刊載 “嘉義市新制 爆竹煙火限6~22時施放”. 議會已審查通過 [嘉義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修正草案]違規者將裁罰三萬至十五萬.(但民俗節目或經市府公告日期不在此限) 另一重點是施放種類也有限定,如消防局長游榮修表示,爆炸音類飛類生空類煙火都不宜施放,將列查察取締重點,而以排炮,連珠炮為宜.

廟會敢如此毫無忌諱,製造無法無天的噪音公害 ,政府,市議員的放縱,怠忽職守是主因, 在[嘉義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的護航遮掩下 ,強姦民意,真是人神共憤!!

筆者盼望執政者勇於防患於未然,大力向寺廟,神壇負責人對話,表達嘉義市民的憤怒,我們要求的環境安寧權利是百分之百,不容打折!! 否則請製造噪音公害者付出他們的代價 !!!!

在廟會人員道德良知已死,執法者放縱包庇下,嘉義市的生活品質已不堪聞問!唯有市民不再姑息養奸,勇敢站起來積極檢舉(打消防局119,只要聽到爆竹煙火的噪音,就立刻向消防局檢舉),並向政府大聲抗議 ,要求重罰施放者和廟會負責人,遏止惡質文化,如此嘉義市民才可能有安寧的環境 .

不過,對於管制新法,我們不敢樂觀.因為只要工廠及商店繼續製造,販賣爆竹煙火,以現在的管理模式根本無法制止持有爆竹煙火者任意施放!

嘉義市爆竹煙火噪音已相當嚴重,幾乎是”三天一大吵,兩天一小吵”,常常日以計夜炮聲隆隆,震耳欲聾.嘉義市儼然是一個炮城,居民形同住在「靶場」 !

如果嘉義市政府不敢向惡勢力宣戰,繼續讓本市沉淪,嘉義市的生活環境勢必再降為全國最爛,最吵雜的城市 !那麼嘉義市除了被諷為”文化沙漠”外,另加一件更引以為恥的惡名.就是[炮城],如此嘉義市還會有明天嗎 ?

市民長期處於噪音公害的蹂躪下已是忍無可忍!,黃市長妳虧欠市民太多了,市民的健康嚴重受損,妳如何補償我們的損失!?如果嘉義市政府再如此縱容惡勢力,踐踏我們的身心健康和環境,那麼上街頭抗議活動或許就不遠了,希望不要走到這一步,否則市政府將喪盡顏面,也是嘉義市最恥辱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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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道出很多很多嘉義市市民的心聲,在此先向你致敬!
本人聲明政黨屬性中性,意見對事不對人

「環境的安寧,是市民不可被剝奪的權利 」!但是看看現在的鞭炮爆竹防制條例卻是背道而馳,對施放噪音者極為寬鬆,罰金又很低,根本是棄20多萬市民的身心健康於不顧,市民淪為廟會噪音整日蹂躪的三等國民!

現在的爆竹煙火噪音高達120甚至130分貝,相當於大砲等級的噪音能量,是管制噪音85~90分貝的千倍以上!!.只要住在大樓裏,即使在一,二公里外施放此種升空飛行類煙火,也能感受到巨大的噪音!(本人多次清晨被此類噪音驚醒!!!)

令人不可思議的是,市政府竟允許此種嚇死人的煙火噪音從早上六點至晚上十點可以任意施放高達120, 130分貝的噪音(只要是民俗節日或新年,中秋節…等日都行,而查農民曆,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幾乎一半以上的日子都是民俗節日,且民俗節日廟會活動,加上無止境的繞境,常常短則4,5天,長則1個月都有,換言之一年大約2/3以上午的日子,市民都籠罩在廟會爆竹煙火噪音的轟炸下生活,情景就跟活在於真正的戰爭一樣,日夜令人驚嚇,恐懼,血壓升高,身心俱疲…..

廟會的爆竹煙火噪音,已非噪音而已,實際上是一種「嚴重的公害」!!因影響的人數不是幾個人 , 而是一,二十萬人身心的健康.另外它所製造的有害濃煙,煙屑更是危害環境,市民及環境都付出巨大的代價.而原本應該做善事,維護公益的宗教 反成為「公害的製造者」.實在可恥至極 !!!!

每次廟會施放爆竹煙火,日夜炮聲隆隆,道路炮屑堆積成河,終日毒氣彌漫…..就就是所謂的「民俗文化」….完全罔顧市民的健康和環境的傷害,這和流氓,,野蠻人的行為有何兩樣? 觀之全世界的國家,只有台灣及中國有此種「惡質文化」,反文明的習俗,不思改善還大聲喊說是傳襲文化,哀哉.難怪中國人被外國人認為是低等民族.連這種嚴重的的公害都說是文化,實在令人髮指!

除此,頻繁的廟會活動,嚴重的爆竹煙火噪音會讓房地產貶值,市民搬遷至他鄉 ! 結果是戕害嘉義市的經濟,以一人購屋及生活二十年的消費估計,每遷出一人約損失一千萬,每年如五百人遷出就損失50 億的經濟,如二十年則損失高達一千億的經濟!


102.1.7自由時報刊載 “嘉義市新制 爆竹煙火限6~22時施放”. 議會已審查通過 [嘉義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修正草案]違規者將裁罰三萬至十五萬.(但民俗節目或經市府公告日期不在此限) 另一重點是施放種類也有限定,如消防局長游榮修表示,爆炸音類飛類生空類煙火都不宜施放,將列查察取締重點,而以排炮,連珠炮為宜.

廟會敢如此毫無忌諱,製造無法無天的噪音公害 ,政府,市議員的放縱,怠忽職守是主因, 在[嘉義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的護航遮掩下 ,強姦民意,真是人神共憤!!

筆者盼望執政者勇於防患於未然,大力向寺廟,神壇負責人對話,表達嘉義市民的憤怒,我們要求的環境安寧權利是百分之百,不容打折!! 否則請製造噪音公害者付出他們的代價 !!!!

在廟會人員道德良知已死,執法者放縱包庇下,嘉義市的生活品質已不堪聞問!唯有市民不再姑息養奸,勇敢站起來積極檢舉(打消防局119,只要聽到爆竹煙火的噪音,就立刻向消防局檢舉),並向政府大聲抗議 ,要求重罰施放者和廟會負責人,遏止惡質文化,如此嘉義市民才可能有安寧的環境 .

不過,對於管制新法,我們不敢樂觀.因為只要工廠及商店繼續製造,販賣爆竹煙火,以現在的管理模式根本無法制止持有爆竹煙火者任意施放!

嘉義市爆竹煙火噪音已相當嚴重,幾乎是”三天一大吵,兩天一小吵”,常常日以計夜炮聲隆隆,震耳欲聾.嘉義市儼然是一個炮城,居民形同住在「靶場」 !

如果嘉義市政府不敢向惡勢力宣戰,繼續讓本市沉淪,嘉義市的生活環境勢必再降為全國最爛,最吵雜的城市 !那麼嘉義市除了被諷為”文化沙漠”外,另加一件更引以為恥的惡名.就是[炮城],如此嘉義市還會有明天嗎 ?

市民長期處於噪音公害的蹂躪下已是忍無可忍!,黃市長妳虧欠市民太多了,市民的健康嚴重受損,妳如何補償我們的損失!?如果嘉義市政府再如此縱容惡勢力,踐踏我們的身心健康和環境,那麼上街頭抗議活動或許就不遠了,希望不要走到這一步,否則市政府將喪盡顏面,也是嘉義市最恥辱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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