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長黃敏惠,最近在市街上,大插畫有市長抱胸logo照的旗子,要求市民叩打「便民服務專線1999」(夭折久久?或英九久久?為何不2011?),配合檢舉含噪音污染在內的法規禁制事項。
所謂噪音,有大範圍受影響區域;也有只在限定方圓內,小範圍受影響區域。例如政見發表會、一般婚喪喜慶、工程施工噪音等受影響範圍侷限在500公尺內,都算小範圍。反之即屬大範圍,執法單位也都籠罩在噪音干擾威脅下,本應也能主動查辦,實在不需要勞動市民老闆國家主人費神來檢舉。
在市長黃敏惠競選連任的這一屆市長市議員選舉投票日的前一天晚上七點多,大隊工程人員突然開入王田里的巷弄內,刮除路面,重舖柏油。工程人員表示,已連續兩天從天甫亮就到處趕工到深夜。果然已過十一點後仍無收工跡象。凌晨去電檢舉,才知施工單位竟是市政府工務局!如此趕工,與競選連任的市長有無對價關連?何以在封閉巷弄內製造高分貝噪音至深夜兩點猶不停止!檢舉時,管區派出所推諉給環保局,環保局則支支唔唔,不知怎麼辦。如此監守自盜隱含利益輸送,還浪費公帑要求市民配合檢舉管制噪音污染?太可惡了吧!
而在大範圍的噪音,震耳欲聾的爆炸聲音此起彼落,往往橫跨直擊數十個執法單位的範圍。本不需要民眾檢舉,但已經忍耐多天了,終於9月11日晚間去電檢舉徹夜未停的鞭炮聲,值班人員竟問噪音從何傳出來?我納悶回應,市政府、市長公館、警察總局、法院、檢察署還有我的住家都相距甚近,都處在爆炸聲音炮竹的噪音籠罩之下,執法單位怠職不作為,為什麼還要叫人檢舉?還需要被告知地點?音障既這麼嚴重,為何還能值班接聽電話?
事後,將此寫下,「政府死了的中秋節」,台灣時報於9月15日刊登。而直到9月20號才收到文號嘉市環污字第1000019105號於9月16日以平信函覆的發文,同處一市竟要四天郵遞時間?而郵戳分明是9月19日,何故?
按市府覆文第二點指出今年「6月9日府授環污字第1005101462號公告自夜間11時起至翌日上午5時止,不得施放專業爆竹煙火及爆炸音類之一般爆竹煙火; 但元旦及前一日、除夕、春節、元宵節、清明節、端午節、中元節、中秋節、國慶日、光復節、一般民俗節慶;經市府公告之日期及向市府申請許可者不予管制」。
是故,一年365天中,有哪一天哪一夜,法有明訂禁制燃放爆竹?此行政命令的公告包山包海,脫褲子圍海,似有禁制,實無管制。又爆炸音類爆竹即屬專業爆竹,但公告卻另又白紙黑字寫著爆炸音類之一般爆竹,這是有鬼還是放屁後才脫褲子?
就連選舉時政見發表會等活動,都受禁制不得在23點以後,7點以前喧囂。為何燃放爆竹可以核准徹夜不予管制?市府為何可以行政命令,公開牴觸空污法與噪音管制法?
再比較馬英九下一波將公佈「永續環境」的願景。馬雖大彈大吹要減碳、固水源、護生態、保國土安全,但看其黨副主席所治理的嘉義市,不但天天月月污煙瘴氣,紙灰飛揚。而且市民的生活,幾乎長年不分晝夜全市籠罩在爆炸音的干擾威脅下。空氣煙硝味,水庫漂砲屑,黃市長耳聰目明為什麼一再縱容這麼公然而且頻繁的聚眾肆虐製造空氣污染與噪音?幾乎全部自中國輸入的有毒害爆竹,到底隱藏多麼巨大的利益分贓?
也許吳敦義會自告奮勇的跳出來代言「一個人感冒,又不代表全台灣都感冒」。同理,「只是黃副主席有問題,又不代表全中國國民黨都有問題」。而且套用國旗不見了的飾詞,也可以說「又不是全部嘉義市每個角落都在放炮,沒有在放炮的角落也不只有幾萬處。捨此不講,對黃市長並不公道」。好個吳敦義,成天空嘴嚼舌、狡辯硬拗的人,居然也會講「公道」兩字,真是進步了!但玩法弄權視有法禁如無法禁,無法源也能變有法源,確是無法無天至極點。









0 意見:
張貼意見